我方在2014年7月底租了海淀xx大厦的房子,租约2年,押1付6。当时租房空调就有问题。我们不得已换了顶,但是后期空调虽然加氟利昂了,还是效率很低,我们屋朝南,巨热不比,无奈我们就自己搞了一个柜式空调,请人打孔焊了一个大架子装上去。后来才发现,一年四季这个屋都得开空调,冬天冷夏天热,一个月电费要花2000多。那个破空调还巨响无比。我们是做教育培训的,那几台旧的大空调(4个)就在学生教学单间的头顶上,我们学生很抱怨,觉得噪音太大无法学习。学生单间里冷,但是单间外我们员工在的地方就很热!我们总之非常不满意!我们想提前搬走夏天就不用在这里受罪了。结果看了一眼合同,要求交2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求律师给个主张和说法!我们损失很大了!如果我们直接走了,会不会被起诉呢?我们有客户的证词,以及员工的证词,以及之前租户的抱怨。我们还可以录这个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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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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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上述案情分析,你可以以此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如需委托律师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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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标的物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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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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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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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可以诉讼解决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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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