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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原单位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明,经两家公司安排,我被跨公司调动到集团旗下另外一个单位(两个不同的法人)工作并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看作与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现在还是原来的公司给我们发工资和缴纳保险,目前公司裁员让我去找原来的公司,请问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存在有过错的一方没有?

合同纠纷
2014-12-29 10:38: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三)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四)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七)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八)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九)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 可能只是借用,你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 具体和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综合确定,对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年限可以按照两个单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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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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