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一家股份制企业,在1988年曾以公司房产作抵押贷款,期限6个月,到期后一直未全额偿还贷款,在此期间分三次偿还一小部分,上个月,银行将我们起诉到法院。请问,1、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怎么处理?2、我们抵押的房产现正在生产运营使用之中,法院能查封吗?谢谢!
-
你好,可冻结财产。
-
你好,如果你所述事实存在,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后判决,你公司逾期不履行判项数额,银行就会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公司财产(与法院判项数额相当的财产),如果银行执行申请的标的物是抵押的房产,法院一般会处置的。
-
你好,法院可以判决你们单位偿还贷款。你们抵押的房产,法院可以查封,法院查封,也只是你们不能买卖,但如果法院判决你们偿还贷款后,你们还不能还款的,法院可以拍卖房产。
-
贷款逾期如何处理||| 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的条件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详细>>
-
请详细说明三次还款的时间,有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抵押现在一般是活封,即查封房产档案不能交易,不影响使用。
-
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
你好,抵押房产是可以查封的,并且也可以执行的,建议积极偿还欠款,如需帮助请来电
-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判决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清偿,是很正常的。是否能有转机要看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
-
法院可对剩余未还款项本金及利息一并判决偿还,房产在抵押期间可以正常营运。但你方若无偿还能力,则可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
律师需要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建议来所咨询,把相关案件材料一起带过来。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