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关于家庭暴力离婚的问题。我和丈夫于2013年在秦皇岛结婚,现有一周岁女儿,因为家庭暴力,现在感情破裂。离婚焦点在女儿身上,他想获得女儿抚养权。前天他再次家庭暴力,昨日我携女儿偷偷跑回石家庄(我的娘家)。丈夫电话威胁,如不还回女儿,他来杀我。 现在有几个问题如下,希望尽快收到回答! 1.我在秦皇岛工作了两个月,其余时间都是我照顾孩子,工作期间是婆婆照顾。现在婆婆中煤气生病了,丈夫家只有他和婆婆,所以我认为没有照顾孩子能力。但是丈夫家有房产,生活条件较好。而我现在照顾孩子没有工作,离婚只能住在父母家里,生活条件差些。但是,我有工作能力,明年我的母亲可以帮我照顾孩子,我去上班。离婚后孩子可以归我吗? 2.由于结婚我的户口迁到秦皇岛,孩子的户口也在那边,我离婚后能申请迁回石家庄吗? 3.我可以在石家庄这边提起诉讼吗?因为丈夫的暴力,我不想再回到秦皇岛有什么变故。 4.丈夫一再威胁我,杀我全家之类的话,我可以报警备案吗? 希望您能尽快回复,具体详细的问题我们可以再电联。非常感谢您!
-
1.孩子二周岁以内一般随女方生活;2.可以迁回石家庄;3.在秦皇岛起诉;4.可以报警,并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
你好,离婚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归女方抚养。可以迁回石家庄。要到被告所在地秦皇岛辖区法院起诉离婚。暴力及时报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详情可来电或者面议。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判给母亲。在拿到离婚判决书后,你可以迁户口。建议委把律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