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大一新生。刚了解到一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但不知如何分析。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具体情况如下:A校的十来个初二学生放学后在校外将B校的同级一位同学打了,被打伤的同学是属于轻度伤害,修养一段时间基本可以恢复。而A校十来个小伙当中有一名性张的同学却没有对B所那位同学进行殴打或语言上的攻击,只是目睹了整件事情。对于那位张同学的行为在法律的角度上怎么看待?谢谢!

刑事案件
2015-01-19 06:23:3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该案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案情所述,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本案中张姓同学,没有对B校同学进行殴打或语言攻击,只是旁观,所以,不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更不是首要分子。故张姓同学不成立聚众斗殴罪。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
    进一步了解到A校的张同学也参与了聚众斗殴,并对B校同学进行了殴打,现在B校同学已报警。张同学现在14周岁,还有前科记录。基于这样的情况,张同学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追究。
  • 目击证人而已。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他只是证人。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 张同学包庇罪。。。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 进一步了解到A校的张同学也参与了聚众斗殴,并对B校同学进行了殴打,现在B校同学已报警。张同学现在14周岁,还有前科记录。基于这样的情况,张同学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追究。
  • 不构成犯罪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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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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