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董事是否可以由公司直接任命?公司董事是怎么任命的?任命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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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如需法律帮助,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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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子公司,需按该子公司章程规定确定。。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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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子公司,需按该子公司章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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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情况,国有独资、中外合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可以由母公司直接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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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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