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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在工地干活的时候,被一块很重的板子砸伤了脚,导致两根脚趾头骨折,属于几级伤残呢?我还有2个小孩在上学,工地只赔偿我一些医药费合理吗?误工费也没有。如果起诉工地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纠纷
2018-05-10 16:40:5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2013工伤认定办法全文|||  2013年工伤认定办法 还是继续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 详细>>
  • 你好!根据你现在所反映的情况,我认为如没有缺失,可能十级,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伤残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出结论。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 一般说来,骨折构成九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5、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 如属工伤,可能十级或以上,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 估计十级伤残
  • 十级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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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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