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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仿照丈夫的笔记给自己的家人,前夫以及自己打了二十多万的欠条。并且伪造了一份房子的转让书内容为将共有的房子赠予妻子一人所有,并仿照丈夫笔迹签了字。还有一份仲裁调解书,内容也是房子归妻子一人所有,内容中有很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而且丈夫对这份调解书毫不知情,疑似为赵的。一年前丈夫出意外高位截瘫。我怀疑部分证据是意外之后伪造的,用于在丈夫不幸去世之后向其丈夫的子女(两人属于重组家庭,均有子女)敲诈。请问现在拿到的那些价钱条能算这种假设的证据吗?如果那份仲裁是伪造的,她需要付什么责任。这种恶意伪造欠条等等的行为,如果现在诉讼离婚,可否要求其净身出户。

婚姻家庭
2015-03-12 10:0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这些证据是伪造的,那就不能达到转移财产的法律效果,至于仲裁调解书,在仲裁委有备案,可以去仲裁委核实,如果在诉讼中提出这些伪造证据,涉嫌伪证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应收集丈夫的字迹资料,在诉讼程序中申请笔迹鉴定处理。建议及时聘请专业律师维护权利。
  • 如果妻子有这种行为,现在起诉离婚,可以让其净身出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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