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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对方起诉在高速路上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死者是高速公路的保洁人员。死者是横穿高速路与我车相撞造成对方当场死亡。高速交警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死者负主要责任,死者住在农村,对方的诉讼请求1, 原告的丧葬费8866元 , 死亡赔偿金2488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2 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10000元。 当时发生的时候我看见对方到撞上对方,也就3秒钟,我在超车道上正常行驶,我前面有一辆车和我大概的距离也就2 3十米的距离,前面那辆车刚过去我就发现对方了,我就踩刹车进行紧急避让就在我踩刹车和避让的那一瞬间就撞上了,对方当场死亡,高速路上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和锥形桶,对于我的次要责任我能不能起诉高速集团,让他和我一起承担我的次要责任,这样合理吗?再就是对方的代表拿了我2万元的丧葬费没有给死者家属,这属不属于诈骗呢。我如何追逃我的2万元、

交通事故
2015-03-22 08:51: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超过复议期,你可以向制作认定书交警大队的上级单位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超过了复议期,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你对认定书不服,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复议,
  • 您叙述过长,案件比较复杂,建议电话咨询
  •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4、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5、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精神损害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 改变或推翻事故认定书可能性不是太大!你可以争取最小责任比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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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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