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某公司订购一批五金件,当事双方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商。
供应商在明知道采购商急需此产品时,中途供应商单方面要求提价。并威胁不答应提价就不给供货。
采购方决定不再购买此公司货品。 供应商自知理亏,双方沉默半年没有联系。
半年后供应商以:“此批货物是采购方订购的” 要求采购方提走货物并付款....
请问供应商在法律上能得到支持吗?
采购方应如何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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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采购的这个零件是不是具有独特性,如果是通用的零件,对您这边就比较有利。如果是独特的零件,就有可能对您不利。建议携带相关文件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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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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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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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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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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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您是否能够举证证明对方要求提价,您方已经不再从该处订货?对方需要证明这批货物是您方订购的。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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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没有书面证据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从您所述,供应商违约在先,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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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