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陈某与黄某系夫妻,两人198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1990年,黄某因为意外,导致重度昏迷,后被确诊为植物人。黄某受伤后,陈某一直悉心照料。两人未生育子女,陈某也无法与妻子交流。在与妻子共患难的同时,陈某觉得生活孤寂也使得自己倍感压抑。2000年,陈某以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黄某的父母认为陈某与黄某离婚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不愿意承担对妻子的扶养义务。经查,黄某是独生女,且父母已退休,身体状况欠佳。
提问:
陈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黄某的利益如何保障?
该案应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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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按法律规定,陈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同时,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结合你描述的案情,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准予离婚,但陈某需要照顾黄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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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不成的,会根据原告举证的夫妻感情是否达到破裂程度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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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可以起诉离婚,个人认为,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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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下,陈某是可以起诉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这其中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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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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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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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