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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店铺上班,出差去工地造成了工伤,修养了两个月,老板只报了医疗费,修养期间只给我发底薪,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5-04-23 21:10: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合法。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若因工作原因而导致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若经认定属于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就工伤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 不合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程序要求赔偿。
  • 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皿费、停工留薪、护理费、营养费
  • 应当发放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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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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