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均是农村户口(辽宁省,非同市),双满族,在我户口所在地办理二胎准生证(老公户口所在地出示相关手续),但现在老公户口所在地,不承认此准生证有效,以我和老公都有工作单位为由,要处罚我们,我所在单位,不给相应产假,请问怎么办??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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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内容如下: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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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们是否具备生二胎的条件,需要到落户当地询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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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们是否具备生二胎的条件,需要到落户当地询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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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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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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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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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