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本田4S店预定了一台XRV,在2015年5月31日签订,公司销售说2015年6月12日给车子,但是合同上注明2015年6月月底之前,关于什么违约金之内的赔偿都没有写,现在销售顾问告诉我车源蛮紧张,现在想办法调但是也说了希望不是很大,我说如果没有车那我等那么多天的损失改怎么去算,销售就直接说"定金全退,不存在任何的违约金,况且法律上也没规定有违约金一说“当时就很气愤跟销售吵了起来,现在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权,感谢律师们为我出谋划策,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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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方无法履行合同的,说明对方违约,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定金”,您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如果约定的不是“定金”,您可以要求返还已交付的钱,并主张占用期间的利息。协商不成的,可以聘请律师诉讼,欢迎来电咨询!
追问:之前就没有跟销售说如果不能给车子怎么办!即使说明了也是口头承诺他不承认也没办法,这样的话该怎么办?
解答:你交钱的时候,应给过您收条,看看上面是否有“定金”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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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定金合同的话,对方需要双倍返还,建议您委托律师相对方先发一份律师函,如果不行可以起诉解决,违约金是看合同有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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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当初没有约定,那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4S店主张退赔双倍的定金。谢谢,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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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没注明就没有,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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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退还是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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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