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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把人撞了,当时直接打了120。交警把车扣了,抽了血,没有酒驾。被撞的人检查骨头内脏头都没有问题,身上有淤青,走路不便,疼痛。 被撞的人65岁的女的。她女儿一直不同意去交警队签字。导致我们的车拿不出来。车是全险。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7-02-04 14:00: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详细>>
  • 车不需检验,可直接去交警部门要车
    追问: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 这个女人是横穿马路。 不是走的斑马线。 我 鸣笛。刹车。她都无视。 刹车痕迹13米。 她就是说没听见。 可是交警队那头有记录。 交警队还没判决。我该如何做?
  • 车不需检验,可直接要回车辆
    追问:想要回车, 解决这个事情。 我询问过医生 医生说病人没事儿,但是病人就是说迷糊,感觉自己要死了喘不上来气。可是每次我去看她的时候他总是盘着腿,坐着那里和我给她请的护工聊天说笑。 她说住院,我给她安排了住院。她说要好病房,我给她换了好病房。我之前每天中午、晚上都去看她。给她按摩,给她热敷。后来通过医生知道她就是皮外伤。没有任何大问题。也不需要住院。可是她就是说自己难受。 我该怎么办?6月10号出得事,已经10天了。车还没有拿出来。交警队说让我们协商解决问题。 我需要支付给患者额外的钱吗?
  • 酒驾的危害如下: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从而酿成悲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你想问什么问题?想拿出车吗?
    追问:想要回车, 解决这个事情。 我询问过医生 医生说病人没事儿,但是病人就是说迷糊,感觉自己要死了喘不上来气。可是每次我去看她的时候他总是盘着腿,坐着那里和我给她请的护工聊天说笑。
    她说住院,我给她安排了住院。她说要好病房,我给她换了好病房。我之前每天中午、晚上都去看她。给她按摩,给她热敷。后来通过医生知道她就是皮外伤。没有任何大问题。也不需要住院。可是她就是说自己难受。 我该怎么办?6月10号出得事,已经10天了。车还没有拿出来。交警队说让我们协商解决问题。 我需要支付给患者额外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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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