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温补贴发放标:我是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县级”公用事业局街灯所职工,从事露天高温作业。高温补贴从未领过。请问是否合理?所有职工高温补贴单位该补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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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用事业局不给高温补贴是违法的。单位应该补回。《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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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照广东省关于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你单位应当向你发放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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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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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