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集团下属的一个公司实习,实习完毕后说如果要发工资需要开具等额的发票。拿着合同等文件去某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说要去某市某区国税局办理。后又到指定单位去办理说这不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劳务发票怎么才能开具?请哪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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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足额支付您工资,并且不能在工资发放上给您设置额外的义务;
第二,如果确实需要的话,则需要公司与机关单位协商;
第三,如果不能解决的话,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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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你工作的性质确实属于实习,那么,根据你们的实习协议,公司是没有权利在工资发放上,让您承担不必要的义务;
第二,如果确实需要,而又办理不了的话,可能需要公司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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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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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