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一家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已工作12年,08年腰椎工伤,身体条件越来越差,今年公司以岗位工作不好,将我调岗,我不同意,公司与我协商离职,我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公司不予支付,将我现工作安排别人做
2、我工作合同约定为工时制,无具体工时数量约定,但工厂岗位描述为倒班作业制,我们公司为2班倒,每班工作12小时,之前每月工资约5000元,现安排我每天出勤8小时,因无加班费,工资只有约2000元,公司以此变相使我主动离职,达到不给补偿金之目的,如此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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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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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公司,公司调岗,待遇发生变化,如员工不同意继续工作,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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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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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你变相降低工资也可以单位扣发工资工资为由提出辞职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减少工资的,嗯劳动者提出哦,解除劳动合同也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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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需通过仲裁解决;
2、如果是你主动离职,最好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保留履行了通知义务的证据;
3、不知楼主工伤几级,如果达到级别,在离职后,可以主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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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追问:你好,如仲裁,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解答: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并结合公司提供证据及开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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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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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公司变相辞退的证据,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需要律师帮忙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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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