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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签订了退股协议,但是未到工商局变更股权,如今该公司出现了赔偿事故,也把我告了上去,请问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要的话,那这些年来,该公司的盈利我能索要吗?

其它综合
2015-08-14 04:07: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出现了赔偿事故,是由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
  • 你承担后可向其他股东及公司追偿
    追问:请问追偿的金额是指本该赔付的金额吗?
    解答:你已经赔付的金额。
  • 您好!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你签订了退股协议,但是未变更登记,只对内部人员具有效力。对外,当事方是依据股东名册主张权利的,您不能对抗第三人。
    因此,出现赔偿事故后,一同起诉您,是没有问题的。对外,您仍是公司的股东。但就你的损失,你可以主张公司赔偿。因为你已经签订退股协议,所以不能主张分红,你需要尽快办理变更登记。
  •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来讲,您们内部签订退股协议,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便不能对抗外部交易者,您仍需要承担责任,但您以后可以向公司追赔。退股后的公司盈利,您是不能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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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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