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担保了无抵押贷款50万,现在对方无法偿还,贷款公司起诉担保人,当时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但是担保期限为6个月,2014年3月到2014年9月到期,今年的8月贷款公司起诉,作为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返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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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早于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你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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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已过,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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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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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般担保呢,还是担保人担保呢,如果你的朋友无力承担的话,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追问:你好,罗律师,因为当时签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即2014年3月 到 2014年9月到期,但是对方一直吹款返款人,所以今年8月份起诉了,但是法律上规定满期后六个月内没有执行,就代表连带责任担保人不在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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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你朋友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要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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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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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同上是否约定了担保期限,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如果没有单独约定担保期限,则到期后六个月之后担保时效已过,你可主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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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担保约定期限过了,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以此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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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人能否免除担保责任须看借款期限是多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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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你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的6个月内,只要债权人要求过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贷款公司在6个月期间要求过你承担保证责任,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至于他在今年8月起诉,并没有过2年的诉讼时效,所以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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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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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