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两年,当时结婚前房子是他买的,并给的彩礼钱。但家电是我父母买的。因为婚姻生活持续期间对方多次因为吵架说离婚、轰我走,最近三个月他提出各花各的钱,事实也如此。现在又提出离婚,我决定真要离,但是他又说不是真想离!房子是婚前他买的,一直还着贷款。请问现在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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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并办理了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一般这个房子是要归办理首付款的一方,未还的贷款归一方的债务,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部分,一方给另一方于经济补偿。望采纳,针对离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我们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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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登记结婚的,一般情况下彩礼不用返还,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对于共同还贷部分离婚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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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还贷的部分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前面的首付属于他婚前财产,个人的工资卡内的钱都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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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