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和前夫离婚一年,房子分给了我,但是他迟迟不迁户口,导致我无法落户,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另,他已经再婚,如果有了孩子是不是还可以落在我的居住地的这份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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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可参照上述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强制迁移男方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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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公安局反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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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户口的事情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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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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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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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