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劳动合同是跟A公司签了合同, 后来A公司换到了B公司上班,B公司的地址和公司名都和A公司不一样了。然而合同依旧是和A公司的合同。现在被B公司强制辞退,B公司硬说是我自己辞职的,不肯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而且在职期间五个月并没帮我购买社保,从来没算加班费。去了劳动局,劳动局让我申请仲裁。一去工商局查发现A公司从来没注册!法律援助让我直接告他不签劳动合同,请问,我要搜集什么证据会对自己有利呢?工作上的邮件记录以及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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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慎重或稳妥考虑,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或结合相关的书面材料或相关证据,才能给出最详尽的分析解答或者有关的法律意见,针对一般情况,建议诉讼处理为宜,或尽可能直接协商处理,或与本人联系协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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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公司有注册,收集与其有劳动关系证据,告B公司
追问:工作上的邮件记录以及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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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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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收集证据 证明和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实际在B公司工作 然后仲裁 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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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为证据。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告他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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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