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有一女儿快一周岁,还在哺乳期,男方因为女方脾气不好以常吵架为由提出离婚(吵架时女方气话先提出离婚,后来说希望为了孩子改脾气不想离)双方没有任何出轨等伤害婚姻的行为,男方从吵架后两个月没有回过家,如果女方同意离婚,能否申请孩子跟男方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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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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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请孩子跟男方断绝关系。父母子女之间是法定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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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断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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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即使离婚孩子与其父亲也有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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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血亲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产生,目前是无法人为断绝的。所以您的要求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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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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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