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是还差1个月14周岁的中学生。校内晚自习下课后,在学校把同校学生打伤。脸缝7针,头缝11针。和其他两个男生一起打的。起因是,我儿子的女同桌被同校初一男生打了。(初一男生就是被打伤的男同学。)我儿子的同桌找到我儿子,我儿子又找到他同校的两个男生一起把一初一男生打伤。脸上的伤是我儿子拿铁格尺划伤,头上伤是我儿子同学拿砖头打伤。
派出所已找孩子做了笔录。孩 子现在还正常在学校上学。 学校现在出面跟受伤学生家长沟通。让我们每个打人家庭先垫付3000元住院费。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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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犯罪时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受害人方提起民事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诉讼的,致害方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属于共同侵权的,致害方要共同、连带承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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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理应由你们承担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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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监护人与学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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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均等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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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想要私了,民事责任划分可以协商,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儿子需要承担责任比其他孩子多一点,建议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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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