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一个人两个户口注销要哪些手续?注销有什么规定?
我女儿2003年在山西大同卖了个户口。后来一直用该户口上学,工作,到2013年我女儿结婚想出国玩,但是派出所不给办签证手续,说你俩户不能办,后来去老家河北张家口怀安县办也不给办,说俩户,然后我们想消老家的户但到现在也不给消,说原始户不能消。因为当时买户时名字改了。出身年月也改了。到现在也消不了。现在我女儿以结婚生子。但小孩上不了户。我是想咨询一下。我想消老家的户为什么消不了。谢谢您们。
-
您可以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科问问,如果他们不给办,而且不能说处合理理由,或者告知你们该怎么办,那就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两个户口,其中的一个肯定是违法的。应该注销其中一个,如果注销了城市户口,发现农村户口的日期不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可以并且必须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您好, 公安部关于一个人两个户口注销是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的,如果您女儿又两个户口,可以自行到公安部去注销。
-
您好, 这个您可以选择去注销掉其中一个,这个可以去民政局或者公安局,请他们出具选择解决办法。祝生活愉快。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