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住房名字是两个人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房产全部归我,现在已经离婚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除名,一直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的房产怎么分?有什么样的法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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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凭离婚证和房屋两证去房管局办理,是免征税只需缴纳一定手续费和工本费的。没除名,在办理商业贷款和办理两证时,首套房的区分是不同的。买房时具体认定首套房的标准是,只认房不认贷,名下没有住宅,在不贷款的情况下买房就是首套房。商业贷款买房时认定首套房的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银行有过按揭贷款记录,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一切要以银行信贷记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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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您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带着财产分割协议去办理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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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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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影响。不变更过来,无论转卖还是拆迁都必须两个人一致同意并签字才行。最好与对方一起去尽早变更登记,如果拖时间长了,对方不配合,到时还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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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将房产除名,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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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尽快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现在房子还是属于两人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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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配合,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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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