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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购买商品房办理按揭贷款 银行强制捆绑了一张额度位3万元的信用卡 一直到今年7月之前都是正常使用 7月以后工作出现了变动 大概至今信用卡逾期一百天左右 期间我也还过部分款项不过没有达到最低还款 昨天接到经侦大队的电话让我自首 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 我应该怎么解决目前这种情况

证券投资
2019-01-31 20:53: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够不够成信用卡诈骗罪要看你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有没有以下情形:(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其次要看是否有“恶意透支”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解答: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恶意透支1万以上的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追问:感谢您的回复 3万元透支明显不属于没有还款能力 只是生意失败最近资金周转困难 银行期间数次致电要求一次还请 我提出分期偿还 但是银行没有采纳 现已报案 经侦大队给我电话通知自首 我该怎么妥善解决 才能尽量减少我个人损失
    解答:你好,建议尽量借款偿还银行欠款。
    追问:这是肯定的 但是我需要去经侦大队报到吗 我去了应该是被暂扣 被暂扣就无法筹款 我除了筹款还需要做什么
    解答:你再去跟银行交涉一下,最好带着钱过去,尽快处理。
    追问:好的 感谢您的回复
    解答:不客气
    解答:建议经侦大队也尽快去。
  •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尽快还款。。。
  • 如果不是恶意透支就不构成犯罪,及时还清欠款才能解决目前的情况。
  • 你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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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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