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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协商私了,甲方十月份,十一月份给乙方赔赔偿。甲乙双方都在协议书签字盖章。甲方给乙方写了份欠条,欠条有甲方的签字和工厂的印章。到期限赔付的时候,甲方称没钱。乙方多次追讨,一直没有要到钱。请问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不是要从工伤申请开始吗?可以不劳动仲裁,直接起诉甲方要求赔钱吗起诉费用一般需缴纳多少钱?应工作忙,请回短信,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5 09:38: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两种途径选一解决:一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对付款项。或者二、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双方又签了协议,可以不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直接起诉,诉讼费用按照起诉标的计算
  • 你好,能不能看看你协议的内容
  •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根据目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程序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就是说,要想提起民事诉讼,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是不行的。
    另说明: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不存在那个好不好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性质的,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 1、劳动仲裁按件收费,每个案件申请人需要先交10元案件受理费,如需要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向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支持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 3、仲裁委接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一般会在一周内发出立案通知和开庭通知;根据案件多少,开庭时间一般会安排在立案后1至2个月内。 4、仲裁委的基本裁决原则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能支持劳动者请求的,均予支持,对用人单位基本采用的是严格责任。
  • 在劳动仲裁时的工伤赔偿费用: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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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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