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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开车去深圳,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已经送去医院,而且只是腿部受伤,问题不严重,我老公赔偿了他医药费,还给了他额外2000块钱,但是对方嫌少了,还问我们要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起3万块钱,我们觉得太贵了不肯赔偿,他们就说起诉我老公,我想问下被起诉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交通事故
2015-11-22 15:0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起诉后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 既然已经被起诉,建议根据对方的起诉,组织相关证据反驳,积极应对。
  • 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按各方责任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