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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我为定立遗嘱需要开具精神健康证明,不知哪家医院可办理?需要在那办理?凶恶写回复!

其它综合
2016-01-10 13:19:1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当地医院咨询
  • 健康证明并非遗嘱公证中必需提交的材料。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 您好,三甲医院就可以。
  • 可以到当地医院咨询
  • 不需要这类的精神健康证明,只要你父母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立下的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最好保留相应字据以便日后鉴定用,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建议咨询公证处
  • 你好,到当地医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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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