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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支付首付款并装修入住三年,卖方贷款未还完,被他人因民间借贷起诉,对方申请查封此套房屋,目前已到执行阶段,我递交了异议书,法院会支持我们善意第三人解除查封吗?

房产纠纷
2016-01-17 22:02: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执行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下列法规可能对你有用: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九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
  • 你如果是在卖方被起诉之前购买的,可以算作为善意第三人。。。
  • 异议能否成立法院要进行审查!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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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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