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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安徽省退休人员,现在想领取一次独生子女费奖励,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谢谢回复!

民事相关
2016-03-31 06:16: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范围及材料:
    1、 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为: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前,女满55周年、男满60周岁,户口在本街乡(地区办事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无业及个人档案存放在街乡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的独生子女父母。
    2、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个人档案存放在街乡(地区办事处)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的,由街乡(地区办事处)社保所(劳动科)、职介、人才出具当年的无业或个人存档证明。
    (2)对领取人因变换多家工作单位后,现工作单位又破产倒闭将档案存放在街乡(地区办事处)劳动科,不能提供婚姻生育证明材料的,可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其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核实后,有户籍地出具独生子女家庭证明并加盖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章。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可用申请表领取,申请表丢失的,由原单位出具曾经发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证明,比加盖人事(劳资)公章(视同有光荣证)。
    (4)无业人员,由夫妻双方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5)《结婚证》或《离婚证》和户口簿。
    二、领取程序:
    1 、当事人到社区、村(居)委会申请,由社区、村(居)委会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并上报到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
    2 、街乡(地区办事处)计生办核实后,填写“朝阳区无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明细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上交区计生委财务和法规科各一份,经核实后下拨款。
    3 、街乡(地区办事处)将一次性奖励发给当事人,须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证明”经当事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4 、区计生委已抽查的形式,对领取一次性奖励费的当事人进行电话随访。
    三、注意事项
    1 、《光荣证》丢失的,如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照《光荣证》办理程序可重新申请办理,但应在所有材料上注明原件丢失重新办理字样。
    2 、未办理过《光荣证》,子女超过18周岁的人员,不享受奖励。
    3 、凡户口在于2003年9月1日后从外区迁入本辖区,要求领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应持原户籍地街乡计生办出示的未领取过一次性奖励费的证明。
    4 、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
    5 、农村居民,由乡(地区办事处)政府发放。
    6 、有工作人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 不起诉,没有。
  • 领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范围及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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