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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63岁老头,农村户口的,发生事故车祸死亡,是对方全责,一般赔偿金怎么算?谢谢回答。

交通事故
2016-03-16 13:29:4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为17年的农业居民人均收入和六个月的丧葬费
  • 你好,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 你好,户口是农村还是城镇,城镇大概30几万死亡赔偿金
    追问:农村户口但他搬到城里十多年了
    解答:你好,可以要求赔偿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二十万左右
  • 农村户口二十多万死亡赔偿金,加二万左右的丧葬费。城市户口四十多万,丧葬费相同。如果能证明在城里居住十多年可以按城市赔,因为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协调
  • 赔偿17年的死亡赔偿金
  • 177701元
  •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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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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