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将于6月3号到期,由于公司业务下滑现公司通知我将不打算与我续签合同。由于是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那公司该如何对我进行经济补偿?是补偿3个月的工资?还是补偿3+1个月的工资?6月份还上了3天班,那6月份的工资是按3天给我?还是给我6月一个月的工资?具体都是参考劳动法的那些法律条文?请律师进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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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情况,公司要给你经济补偿,根据你的工龄,一年一个月,3年就是3个月。6月上3天班就只有3天的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追问:谢谢您的解答!有个律师回复我说,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算公司辞退我,公司需要赔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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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那6月份的工资怎么算?算三天的工资?还是给我一个月的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追问:那6月份的工资怎么算?算三天的工资?还是给我一个月的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解答:算实际上班天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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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个月的补偿
追问:感谢章律师的解答。
那6月份的工资怎么算?算三天的工资?还是给我一个月的工资?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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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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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3、应该要有年终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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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赔偿3个月工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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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