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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身份证与户籍年龄一致,与档案年龄不一致,请问以哪个年龄为主?谢谢回复!

婚姻家庭
2016-06-13 17:20:4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 咨询社保局。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追问:但是档案的年龄不是本人填写的啊,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改档案年龄吗
    解答:档案与身份证结合的原则,具体电话咨询。
  • 组通字〔2006〕41号:“以档案和户籍最先记载为准”;劳社部发〔1999〕8号:“以档案最先记载为准”。 但是,国家法律是“以身份证为准”。国家立法:“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涉及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基本身份内容的,均以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所登记的内容为准”;“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居民身份证适用办理涉及公民权益的18项事务。“第十八项‘办理其他事务’。‘其他事务’主要包括:…办理聘用、雇用和离、退休手续…”。“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以档案最先记载为准”,违反《居民身份证法》;与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相冲突;剥夺了公民使用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合法权利;在全国造成退休出生日期认定的混乱,由此产生的诉讼案件不断发生。 《身份证法》是国家的大法,是上位法。《国家立法法》第87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应“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如果不以身份证为准,可以提起诉讼,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你好!如果是确定工龄、办理退休手续以档案记载为准。
  • 以档案年龄为准。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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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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