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感情不和和我老公离婚,他不同意和平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想上法院提起诉讼,孩子能判给我吗?就一个女儿,今年九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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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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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跟着谁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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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考虑抚养现状和双方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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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般会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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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属核心考虑的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从经济能力、个人品行、生活习惯等多因素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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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