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x集团开发的小区,我于2015年10月全款买房,开发商也开发收据,但是,开发商在2016年8月将该房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转卖他人。但是我在买该房时,开发商尚未办妥相关证件,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我要通过哪种途径才能合理合法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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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当时签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对方是否违约呢?合同上是否有违约后的约定呢?为了更精确地解决您的问题,相关情况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致电和我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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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分析双方履约情况以及合同具体内容,比如你是否已经付清全款,再比如在你没有付清款项情况下又无法通知你时开发商是否可以主动解除合同。当然,如果证据对你极为有利,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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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时有签订买卖合同吗?有收据也可以作为凭证。这种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直接起诉以保障您的权益。
如有需要,建议电话联系,告知更详细的情况,便我为您提更针对性的可操作意见,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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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影响合同效力。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房款,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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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时签订了购房合同了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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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签有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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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无购房协议?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如有需要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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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依据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强制过户,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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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或确认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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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