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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租的房子,住进去后发现因为靠近立交,噪音太大,晚上休息不好,但是和房东签订了1年的合同,请问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6-10-09 10:15: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你可以找房东与之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或根据该条文第四条规定通知房东行驶法定解除权。
  • 您好,请问您在租房以前是否亲自到出租房屋实地看房?如果没有实地看房,那么可以“合同对方当事人隐瞒标的物实际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如果实际看过,那么法院一般认定您在签约前应当注意到房屋的噪音问题,上述理由就很难成立,建议您与房东协商解决。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建议与房东协商。
  • 你好!协商解决为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提出解约并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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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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