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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4年6月离得婚,婚前育有两个女孩,我带着孩子净身出户,于2016年3月查出甲状腺乳头状癌,有时候真的觉得既不存心,离婚后男方已再婚,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不受打击是否可以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一下?

婚姻家庭
2016-11-06 23:50: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走下面二个方案:1.以你的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你工资收入或没有工作的证明,向法院起诉你没有抚养孩子的身体能力和经济能力,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归男方。
    2.或以以上证据证明,你经济困难,起诉至法院,判决男方承担孩子每月抚养费(包含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1500元至3000元(具体多少根据男方经济能力确定)至孩子能独立生活时止(一般为孩子18周岁或高中毕业为止)。
  •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可以变更。
  • 完全可以。
  • 完全可以耍求变便,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到法院依法变更。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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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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