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你好律师!我是中原区的咨询一下我老家乔楼的有个问题,我姥爷的宅基地,宅基证上是我姥爷的名字,几年前同村一个给我姥爷点钱让他住了,我姥爷户口从农业粮变为商品粮了,当时这个人让我姥爷给他写了个契约没有组织同意只是这两个人签了字说房屋永不退还,现在拆迁了分房这个人拿着这个契约去公证了说分的房应该都是他的,但中间他们没有过户宅基证上一直是我姥爷的名字,这分的房从法律上讲归谁所有,那个契约有没有法律效力?
解答:您好,一般不可以,契约有效力,但是因为政策不允许,权利实现比较困难,但是可以依照契约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