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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4月20日在当地医院做的阑尾切除手术诊断是急性化脓坏疽性阑尾炎。1、在术前主刀医生告知手术时长一个半小时可我们等了2个半小时这期间无人出来解释2、术后一直发烧并在第三天换药时主刀医生已经看出刀口红肿按压痛疼也没有及时处理 3、从术后至第八天拆线一直高烧不退期间在患者没感冒症状的情况下要我们自己买感冒药自行解决由于不及时解决导致拆线下床活动刀口崩裂流脓水。 在崩裂当天我们转入市立医院由于感染严重清疮过程时分痛苦经过38天的清疮肉芽新鲜当天进行缝合。10天后上午拆线上午出院,下午4时10分缝合处裂开一小口经ct扫描形成窦道后又经治疗至今未痊愈! 想知道我们怎么维权!?他有无过错?

医疗纠纷
2016-11-08 09:02: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不是这样,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过错。
  • 是否有过错,需要病历,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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