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3年,现在公司需要裁员,该怎么赔偿?对于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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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现在裁员,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也没有旷工之类的,单位主动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追问:“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请问一下这部份是劳动法的那条款里面,谢谢!
解答: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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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具体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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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向你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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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对应这个条款,你能得到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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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月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不只经济补偿金一种,还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建议带資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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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