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离婚,她说了房子小孩都不要,但是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必须共同财产吗?需要平分,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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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房子是你妻子婚前买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你们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了房子转为你一人所有,你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要求她履行配合过户给你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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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共同财产,如果协议离婚,必须在协议上明确小孩的安排及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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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可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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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可以对财产方面进行协商的。如果一方愿意净身出户,财产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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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上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是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并要求对方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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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