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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六年零8个月,公司法定节假日加班只发双倍工资。同时我休陪产假15天,公司只给三天。我3.8日交了辞职,15号办离职。公司不批,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合同纠纷
2017-03-19 22:10: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搜索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您好 保留相关证据 协商不成 申请仲裁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赔偿金计算问题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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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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