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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条是2015年12月20号打的,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大小写也写好了,双方也按了手印,她当时打了个收据,证明借给他的是现金,而他写的还款日期是2016年5月1号,我这个打官司的几率有多大?钱可以拿回来多少?

债权债务
2017-04-24 12:57: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回答如下:有借条也有收据证明已经现金支付的情况下,关键在于金额,因为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必须要实际支付,如果金额过大,法院会要求你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实际支付,光有收据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如果金额不大,实践中法院基本会认定借贷关系生效,从2016年5月开始计算利息,年利率为6%,具体操作请委托律师处理。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更稳妥的把钱拿回来可以做财产保全,如需法律帮助可随时与我联系。
  • 1.起诉要求还款
    2.只要证据充分可以要求还款
    3.还需要看借款的金额
  • 打官司没有问题,但钱是否能拿回来要看他经济状况。
  • 基本会判决对方全部赔偿。
  • 如证据确实充分,会胜诉。
  • 能否看看收据和借条内容,这样才好判断,可来电详谈
  • 胜诉没什么问题,能拿回来多少关键看他有没有执行能力。
  •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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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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