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车道行驶,限速70公里/小时,当时车速开到了75公里/小时,对方是一位老人骑着三轮车,横穿马路过来看到我们车过来反而加速横穿,见状我方赶忙刹车,无奈雨天路滑没能刹住撞了上去,伤者在医院已经花了10来万了,且这车没有商业险,交警说法是如果没超速基本就和我们没什么责任,可当时确实已经超速不知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怎么认定的?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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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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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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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处理,事故责任是由交警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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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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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