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意想领养个1-3岁的女性孤儿,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明?租房可以领养吗?领养需要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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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法律的范畴,是属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政策的范畴,建议可以咨询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详细了解下具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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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询问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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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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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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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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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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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民政局查询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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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直接咨询当地民政局了解收养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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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办理收养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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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办理条件 才可以办理孤儿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
申请材料: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复印件→②村委会调查落实→③乡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④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⑤报县民政局审批→⑥由县民政局填报孤儿证→⑦转乡民政办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孤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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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