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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现在在读初三,前段时间跟他班里的同学发生了冲突,他同学请了一帮社会上的人群殴打他,导致重伤还对其侮辱、敲诈,经查实主犯未满18周岁但满16周岁了,这个案件会怎么判刑?

其它综合
2017-07-03 16:38: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侮辱,敲诈勒索的三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3年以上十年以下,未成年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是指被告人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如果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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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