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当时应聘的是客服文员,口头告知我试用期3个月,入职当天只让我签工作职责与待遇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入职工作5天(周一到周五)后发现是在做跟上个财务助理的交接工作,公司说这是培训。这5天我都有打指纹卡上班记录。公司也没告诉我调职的事情。跟应聘时不符。打算辞职结算工资,但公司不发,并告知我入职的职位也是客服文员,没有不符。并且告诉我,在培训(交接)中或之后突然离职,根据组劳动合同法22条,会让我赔偿违约金。同时说如果一个员工随便参加几天培训就走人骗工资,公司会算我是欺诈行为。最后说了一句,由于我不是公司员工,现在开始要是公司财务方面有任何损失,可能会对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想咨询的是:1.我7月2号提出离职,公司同意。 7月3号就不去上班了,能拿到那5天的工资吗?2.如果他要我赔偿专项培训费的违约金,我需要赔偿吗?3.应聘职位与实际工作职位不符,等交接完成我才提出离职,是算公司责任还是我本人的责任?

劳动纠纷
2017-07-03 11:07: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4455
银行入职培训完了会签合同吗
民法典 2383
银行入职培训完了会签合同吗
没签订合同,当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民法典 5882
没签订合同,当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试用期不签合同正常吗
民法典 1313
试用期不签合同正常吗
加载中